會計室函送本校修正後之本校圖儀設備經費使用計畫提與動支原則及修正對照表乙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業經本校112年12月6日第112-0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修正目的:為明確規範圖儀設備費編審程序,且定義獎補助編列範圍;另簡化流程,以提升行政效率。

三、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會計室各單位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