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函轉教育部修正「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來函,詳如說明
- 日期 : 2022-10-13
- 分類 : 公告事項
- 點閱 : 58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435號函 辦理。
二、前項來函說明二指出本次修正係配合疫情發展鬆綁防疫措施,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主要調整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出國辦理方式(本指引第11點),請參考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並依學校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學校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 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本指引第12點第 4款、第15點),說明如下:
1、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 快 篩陰性結果,可入校(班)上班、上課。
2、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請在家休 息, 不入校(班)上班、上課。